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王君、謝雨虹)租約三至五年,專業(yè)公司幫你代購家私家電、經營管理……本以為將閑置房屋出租給專門經營酒店式公寓的公司,既能收租賺錢,又省心省力,卻不知可能已經走進了對方的“陷阱”之中。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如今出現(xiàn)一些公司,開始時聲稱經營酒店式公寓,需租賃房屋,但簽訂合同后不久,卻不支付租金,收了屋主的家私家電配置款,便“攜款跑路”不知所終。
出租房屋 先交家私家電配置款
廣州的金女士在南沙有一處60多平方米的閑置公寓。2017年12月,金女士與某春房屋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三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將涉案公寓以每月2500元的價格出租,租金每年遞增,押金5000元。合同另附《家私家電配置清單》,由金女士支付家電家私配置款,某春房屋租賃公司代為購置。
根據(jù)雙方認定的《家私配備明細》,所有家電家私配置款合計48000元。某春房屋租賃公司提出由自己墊付15000元,以6個月的租金抵扣,再扣除5000元押金,金女士只需支付28000元。合同簽訂后,金女士便向該公司支付了28000元的家私配備款。
然而,該房屋租賃公司在此之后一直未向金女士支付租金,物業(yè)、水電等費用一直不交,家私家電也一直沒有配置,金女士多次催促,對方卻一再拖延。直到2018年4月,金女士再次撥打對方電話,卻始終無法接通,該公司也人去樓空。
公司攜款“跑路” 不少市民“中招”
記者從南沙法院了解到,類似的情況不在少數(shù),2018年至今,南沙法院受理因公寓式酒店經營引起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共15件,涉及5家公寓式酒店。此類案件中,酒店管理公司或房屋租賃公司會向同一公寓樓盤內的多個業(yè)主承租房屋,之后由公司統(tǒng)一配置家具家電后用于公寓式酒店經營。
這些公司與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托管經營合同均約定由公司統(tǒng)一配置家具家電,公司會據(jù)此向出租人收取20000元至40000元不等的家具家電配置款。在出租人預付家具家電的費用后,對方不按約定配置家具家電的情況大量存在。同時,這些公司還會提出,可以用租金抵扣部分配置款,這樣讓出租人感覺少交了配置款,又可以實現(xiàn)公司短期內不需交納租金的目的,使得“托管”變“拖款”。
南沙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部分酒店管理公司在收取配置款后,完全沒有用于購買家具家電;部分酒店管理公司則只購入了部分家具家電,所購置家具家電的質量參差不齊。大多存在不交租金或遲交租金情況,或者支付部分租金后,整個公司便不知所終。
法官提示:
出租人需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南沙法院法官在審理中發(fā)現(xiàn),此類案件中的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前對涉案的酒店管理公司或房屋租賃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行業(yè)發(fā)展情況缺乏基本了解。雙方所簽訂的合同過于隨意、不夠規(guī)范,合同條款內容存在較大漏洞,例如有的合同僅由公司員工個人簽名卻沒有公司簽章,有的合同中對逾期支付租金、逾期配置家具家電等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等等。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資金往來僅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轉賬,有的出租人直接將款項支付給個人,公司不開具正規(guī)發(fā)票,這些漏洞都增加了出租人對公司違約追責的難度。
因此,法官提示,市民進行此類投資前應當對該行業(yè)的整體發(fā)展情況進行基本了解;簽訂類似的合同時應當注意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仔細了解合同條款內容,在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確保合同務必有公司簽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合同后,及時跟進對方的經營管理情況、合同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對方違約后,及時收回房屋止損,防止錯過最佳追責時機。
(責任編輯 :韓璐)